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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狄云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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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京城的冬天来得有点早。树上的叶子早已经掉光了,光秃秃的树干直挺挺的指向天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不好的画面。

    老旧的街道还没有后世那种国际大都市的繁荣,灰暗的色调只存在照片中或者记忆中,偶尔能看到车辆驶过,最多的还是咯吱咯吱惨叫的自行车。

    傍晚的阳光有些清冷,夹杂着西伯利亚来的凛冽,节奏不快,略显慵懒。

    “这就是九五年的京城。”狄云紧了紧衣领嘀咕道“比之长安的小县城也没有强多少,呵。”

    然而他忘记了他是拿九五年的京城和十几年后的长安在做对比,或许没有忘记,只是刻意地忽视了这一点。

    是的,他是重生到这个年代的。

    原本已经是临近四十岁的老男人,一觉醒来忽然变成了二十岁刚出头的年轻小伙子,这种状况无法用所谓的科学来解释,也没办法向别人诉说。

    上一辈子在孤儿院长大,十八岁高中毕业之后就开始在社会上爬模滚打,磕磕绊绊十多年,捡过破烂端过盘子,卖过保险也要过帐,偷过东西行过骗,做过坏人也做过好人。直到三十多岁忽然对做菜来了兴致开了一家小餐馆才逐渐安定下来,娶了个媳妇,生了个女儿。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女儿的五岁生日,带着女儿去看了一部叫做《夏洛特烦恼》的电影。回家睡了一觉,再醒来就到了九五年的京城。

    大半辈子的消磨,早已经没了那种一定要飞黄腾达的雄心壮志,只想要安安稳稳地过日子。白天颠颠勺跟客人打打屁聊聊天,晚上回来陪女儿看两集动画片,唱着秦腔版的儿歌哄女儿睡着,然后再和老婆在床上滚两圈。

    这样的日子就挺好。

    没野心没追求,重生对他来说也就说不上好坏,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足够他调整好心态,以一个蜂窝煤小作坊搬运工的身份去解决眼下的食宿问题。只是每当这样傍晚时分骑车走在京城萧瑟陌生的大街中就愈发想念原本属于自己的那个不富贵但却温馨的小家。

    抹掉眼睛上面或许是被寒风吹出来的酸涩液体,猛蹬了下脚蹬。

    蹦…

    一声脆响,接着一连串咔嚓声,车子骤然停了下来。没注意的狄云直接被甩了出去,不出意外的话妥妥会听到一声扑通,然后是哎呀惨叫!

    不过,还是发生了意外。

    飞扑在空中的狄云并没有以一个狗啃屎的姿势爬下去,而是扭了下身子稳稳地站在了地上,特神奇。

    这姿势怎么形容呢,嗯,就像是电视里说的那种燕子翻身,潇洒飘逸。当然,要是这家伙现在脸上不是黑一道白一道头发不像鸡窝,那就更完美了。

    “嘿,竟然还会功夫!”狄云自己都感觉很神奇。

    他原本普普通通没啥绝技,身体倒是强壮,遇到一两个流氓小混混还能应付,要是遇到三个,绝对是果断蹲下抱头的那种。刚才的反应纯粹是身体的肌肉记忆。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说一下这个身体原本的家庭了。那孩子也叫狄云,京城电影学院表演系大三的学生,老家在终南山下的一个小村子里。父母健在,上面有一个爷爷,下面还有一个小四岁多的妹妹。

    父母是在城里务工,艰难地供给着一个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都是普通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说到这个爷爷就有点牛掰了,据说曾经上过战场,至于真假就不知道,反正那一身功夫是真的,传给了儿子又传给了孙子。

    狄云晃了晃脑子走过去将倒地的自行车扶了起来。链条断掉了,连轮子里面的钢丝都绷断了两根。

    “看来是没法骑喽。”

    这是五十块钱淘来的二手自行车,骑了两年时间,现在才坏掉也算是业界良心了。

    车子骑不成他也不着急回去,掏出两块钱的哈德门,抖了抖没出来一根,放眼前往里面瞅了瞅,空的!

    本打算随手扔掉,想了想又放回了口袋。至于一个空烟盒有什么用,谁知道呢,说不定啥时候上厕所忘记带纸就起到了作用不是?

    将报废的自行车扛在肩上,走向不远处的小商店。半路上停了下来,正好有一个修自行车的师傅正准备收摊。

    哐当一声扔在地上:“看看这个还能不能修?”

    正弯腰收拾东西的师傅抬起头取下插在上衣口袋里的老花镜戴上,瞅了两眼说道:“可以,十五块钱。”

    狄云今天搬了一天的蜂窝煤才挣了五十三块钱,花十五块钱修个五十块钱买来的二手自行车,而且还不知道过个多久这辆老爷车又犯病,觉得不值。

    砸吧了两下嘴问道:“不修了,卖给你,收不收?”

    老师傅扶了扶老花镜,又瞅了几眼自行车,这次看得比较仔细,然后特淡定地说道:“二十。”

    五十块钱买来,骑了两年,二十块钱再卖出去,也不算亏。狄云点了点头:“行!”

    拿了钱走进小商店里面,抽出一张放在玻璃台子上面:“一包哈德门,两根香肠,两包方便面,嗯,有没有玉竹的?”

    重生的那天,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甚至是陌生的身体,难免让他有些惶恐,所以果断地逃离了学校的宿舍,找了个搬煤的临时工,租了个短期的房子,伙食也是这样随意应付。

    “没有。”

    “哦,那算了,随便来两包。”

    “总共四块,找你六块。”

    狄云拿了东西,走了两步又退回去问道:“你这里能打电话吗?”

    恨不得将头塞进电视机里面的老板终于抬头看了狄云一眼说道:“市内一分钟四毛,长途一分钟一块。”

    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对于这座陌生的城市仍然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但总归是熟悉了,也熟悉了现在的这个身份,那么那些亲人总要面对的。

    不过,有些事情呢,想起来容易,事到临头做起来却有点难度。上辈子四十多岁了都从来没有叫过别人爸妈,忽然之间,发现这两个字并不是那么简单地就能喊出口。

    拿起电话停了片刻又放下,快步走出小商店。

    靠在小商店外面的墙壁上,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缓缓吐出,仿佛要将心中那份不知名的畏惧随之吐出。

    太阳光消失后自然有另一种光替代,花哨且俗气的霓虹灯闪烁着难以名状的光芒,照射在清冷的大街上却没有丁点热闹的感觉。

    狄云又点燃一根烟,夹在手上,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脑海中划过许多画面,有时间上的跳跃,也有空间上的转移,有的模糊,有的清晰。这些全都是这具身体里面存留的记忆,如同一名思想跳跃或者混乱的导演拍摄出来的电影,记录了二十二年的人生。他知道这种画面有一个很文艺的名字,叫做蒙太奇,自然,这也是身体里面存留的知识,原本的他可是不懂这些的。

    最后,记忆停留在一张笑靥如花的面容上。

    狄小雨。

    灿烂纯粹的笑容就如同三月的阳光刻印在他的脑海里,逐渐消散着他胸口的烦闷。

    “妹妹…”

    一种陌生却温暖的感觉萦绕在心头。

    直到烟蒂烫了手才从那种奇怪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扔在地上,脚尖碾灭。

    身后传来吵闹声:“在哪里,前面那个人身后面。”

    狄云转过身,看到三个朝他这边跑来的皮夹克青年以及脚下一只浑身脏兮兮的小狗。看这架势,三人一狗跑得都挺累,小狗停在他脚下不动弹了,三个青年也在五六米开外停下来双手扶膝喘着粗气。

    这场景,不用想就明白,冬天的狗肉嘛。

    他曾经养过一只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养了好几年有了些感情,最后却被偷了。不管那狗最后是不是上了餐桌他对于偷狗的家伙都没有好感。

    捏在脖子后面的皮上将小狗提起来看了看,母的。虽然不是公的有些遗憾,但母的也能养。

    将小家伙抱在怀里朝着对面三人问道:“三位追我的狗想干什么?”

    “你的狗?”对面一人楞了一下,随即用手指点着狄云大笑着朝身边的青年说道“这家伙竟然想截胡。”

    狄云不明白这个年代的混混笑点为什么这么低,或许是在寒风中这样笑着比较拉风?甩了甩胳膊,走了过去。

    结果很快出来,三个家伙鼻青脸肿地坐在地上愣神,狄云心情舒畅地抱着小狗离开。